055第二届{爱国孝亲征文}培育民族精神 弘扬孝敬美德--葛权
培育民族精神 弘扬孝敬美德
“百行孝居先”“孝为德之本”,在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长河中,孝敬是国人一直恪守的道德准则,是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支撑。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般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养老送终等等。在中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诗经》中则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而关于敬老、养老的专门史料记载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但是,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淡忘了“孝敬”父母的美德。到如今还有不少的人把“孝”说成是封建主义的东西,完全加以排斥和否定。有的人有“孝”心,但是不知道如何实行“孝”。有的人在金钱和私利的驱使下,不但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还虐待父母,有的甚至杀害了父母。不孝敬父母的事件屡见报端,有些事件真是触目惊心。现在,在全民中倡导和弘扬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几千年的历史,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对父母要尊敬。儒家倡导对父母首先要“敬”。孔子说:“生事之以礼”,“礼”的核心是“敬”。尊敬父母和一切长辈,不仅是古代社会提倡的,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它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父母年轻时,含辛茹苦,把儿女们抚养成人;年老了,身体衰弱了,他们不求有太多物质享受,只求儿女们有一颗孝敬的心,能够愉快地安度晚年。要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要爱父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在思想感情上,不能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更不能认为父母老了,对自己是一种累赘和负担。对待父母时时都应该以和颜悦色的态度,不能以生硬的方式对父母说话;更不能大声地训斥父母。经常使他们保持精神上的愉快,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对父母要有温和的气象、愉快的脸色和委婉的面容,这才是对父母的尊敬。孔子曾经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尊敬父母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敬在古代视为不孝。所以,《百孝图说》提倡爱亲、敬亲和悦亲,这是完全正确的,应该奉行的。
对父母要 “赡养”。古代十分重视对父母的奉养,“生则养”,奉养父母是作儿女的重要义务。所谓“养”,就是要保证父母的物质生存条件,使他们不饥不寒。在我国,在城市里,原先有工作的老人,多少都有点退休工资,大部分老人,基本生活没问题。在农村,情形就大不相同了。老年农民夫妇的生活几乎全靠儿女供养,所以,“养”在农村就成了老年生存的大问题。现在,农村不孝顺父母、奉养父母的很多,这些忤逆的儿女们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处理。当然,不是说城市里就没有奉养的问题。即使父母有生活费,他们不愁吃穿,也应该关心父母。有一首歌词上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不应该只是去吃喝一吨,而应该回家关心父母的生活,看他们生活得怎样?吃的东西有没有?营养怎样?在农村中,要看油、盐、柴、米等生活必须品怎样?冬天穿的衣服,盖的被褥暖不暖和等等。使父母们的物质得到尽可能满足,有条件的儿女要使父母的物质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养是最基本的,不能只养不敬,只养不敬也被视为不孝。
要经常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有病一定要去进行医治,不能不闻不问。衰老是人生的必然过程,这是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的命运。人衰老了,必然会病多。孔子曾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要记住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长寿的父母高兴,一方面也要为父母的高龄而担忧。人老了,到风烛残年的时候,很容易生病。父母生病了,要去看医生,即时为父母治病。要精心的熬药、喂药。熬的汤药和送药丸的水,一定要亲口尝一尝,看温度是否合适,以免烫伤父母。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尝”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所有儿孙,多给一些临终关怀,让他们平和地带着微笑地走完生命的最后时刻。
继承父辈遗志,完成先辈未竟的事业。子承父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内容之一,“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也。”陆游的《示儿诗》说明,陆游希望他的后人一定实现国家的统一,“王师平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这种充满高度爱国热情的父志,是完全应该继承的。当然,社会生活是多样的,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遗志要求儿女们去完成,但是,有的父母确实有未完成的事业,需要儿女们去完成,这是儿女们不能推卸的责任。据中央电视台报导,北京有一家姓佘的人,为了继承先祖的遗志,十七代人历尽千辛万苦,甚至冒着杀头的危险,为明代忠臣袁崇焕守墓的事迹,感人至深。这十六代子孙是至孝的子孙,第十七代的守墓人是一位女士,这真是千古历史佳话。一般来说,有大志留给儿女们去继承的人,他一定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人。
父母逝世以后要对父母进行安葬。儒家提倡的“没(死)则葬”。世界上,所有的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回归到自然界去,这是很合符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父母或亲人是必要的。
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赋予新的内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重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新孝道文化,对融合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贤孝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社会意义。孝敬父母这种道德规范是外在的社会强制,还是人自身作为人的本质的内在要求呢?孝敬父母、尊敬老人的核心问题是“爱心”。“仁爱”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尊敬和赡养父母也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所以“孝敬”父母是人的本质自身中不可缺少的规定,也是社会本身运行机制中不可少有的,它既是社会文明重要表现,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从“左”的错误观念中解放出来,认识孝道文化的重要价值和社会意义,倡导和实行孝道,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文明一些。
作者: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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