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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41 第五卷 嘉言(31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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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时间:2019-12-23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41

卷 嘉言(31 - 33

秦敬修◎编着  秦治◎整理

嘉言31

原文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1),苟存心于爱物(2),于人必有所济。”

【注解】

(1)一命:九品官。

(2)苟:假如。物:即人也。

【译文】明道先生说:“初受职的九品小官,若能以爱民为心,对人民苦难,必有所救济,”

【评述】有所济,所谓苟或为焉,必见其成。小官且能有所救济,况大官乎?居高位而无益于民,是擅权尸位,而况有害于民乎?如有害则为民贼,为民父母行政而反为民贼,能无愧乎?

嘉言32

原文刘安礼问临民(1),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输其情(2)。”问御吏(3),曰:“正己以格物(4)。”

【注解】

(1)刘安礼:字立之,程明道弟子。

(2)输:输出、交出。

(3)御吏:驾驭诸吏。

(4)格物:格人之不正者。

【译文】程子的学生刘安礼,问居官临民之道,明道程先生说:“使民个个得以把真情告诉给官吏。”按民之所欲办事,没有办不好的。又问驾驭诸吏之法,程子说:“正己身以正吏人。”所谓“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评述】居官临民,必通民隐,然后能为民父母。

嘉言33

原文伊川先生曰:“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此理最好。”

【译文】伊川程先生说:“居在这个地方,不诽谤訾毁这里的官长,这道理最是好。”

【评述】大夫是父母官,既居是邦,则当以尊父母之道尊其大夫,岂可不尊父母官而敢訾毁诽谤,恶意中伤乎?程子称之,盖欲人存其忠敬之心也。若大夫有不善,应当谏正。

《<小学>通俗解义》简介:本书是对朱子《小学》书的精准注译和评述,一是提纲挈领,为践行正确人生点亮指针;二是讲明为人,做事、修己、治人的方法和准则;三是使人学明白爱亲、敬长、隆师、亲友、孝悌、忠信的道理。明白了学行善道的准则,并由此道路而行其所当行,为其所当为,成长为品性高尚,才德优秀,能担当社会责任的有用人才;成长为社会精英,自立而立人,为万世开太平。

审编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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