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38 第五卷 嘉言(26)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38
第五卷 嘉言(26)
秦敬修◎编着 秦治◎整理
嘉言26
【原文】世俗信浮屠诳诱(1),凡有丧事,无不供佛饭僧(2),云为死者灭罪资福,使升天堂,受诸快乐。不为者必入地狱,锉烧舂磨(3),受诸苦楚。殊不知死者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且无所施。又况佛法未入中国之前,人固有死而复生者,何故都无一人误入地狱,见所谓十王者耶(4)。此其无有而不足信也明矣(5)。
【注解】
(1)浮屠:佛图。诳:诳谝。诱:诱惑。
(2)供佛饭僧:供奉佛像,饭养僧侣。
(3)锉:用锉刀锉磨。烧:下油锅。舂:把东西放在臼窝内捣碎。磨:倒推研磨。
(4)十王:十殿阎君。
(5)不足信:佛氏设天堂地狱之说,以诳谝诱惑人,以为佛能使人上天堂、入地狱,试思天上无天堂,有则君子升。地下无地狱,有则恶人入。佛若因供佛饭僧,而使恶人上天堂,是与受贿妄法者同罪矣。
【译文】此言居丧不用浮屠之义。世人信和尚诳谝诱惑,凡有丧事,都要请和尚诵经,说是给死者灭罪求福,使升天堂享受快乐。不诵佛经必入地狱受锉烧舂磨之苦。殊不知死者形体已朽灭,神灵也飘散了,虽然有什么锉烧舂磨,也施不到他身上。况且在佛法未入中国之前,人有死而复生的,怎么就没有一个死而复生的人进入地狱见到所谓的十殿阎君。这本来是没有的事,不要相信。
【评述】刘伯温曰:“人情无不爱其亲,亲没矣,而谓冥冥之中欲加以锉烧舂磨之刑焉,谁能不哀痛而求免,是故不待驱而从矣。”予谓佛氏创为祸福之说以诳诱俗民,而人信奉之者,殆未之思也。夫阴间无司则已,如有司法,则天地鬼神昭布森列,岂无天条以律之?岂有触犯天条当入刑狱,而一经供佛饭僧,即可以使升天堂之理;若然,则是佛氏受贿而废其法矣。将见佛氏以触犯天条,而入地狱受苦,又安能使供佛饭僧之众,皆得免其亲坠入地狱之罪,而使升天堂,受诸快乐哉!既忧死后入地狱,何不于生时为善去恶,以积仁洁行,而成为光明磊落之人?必待死后方供佛求免,而反累佛氏因救汝而自陷于罪,受苦楚于地狱之中也。佛如有灵,必不肯受非礼之供,救罪犯出地狱,使生天堂之上,而自陷于罪戾,以代他人受法也。
朱子简介(下):朱熹(1130—1200),一生刚正不阿,无意仕途。平生致力于着书立说、创办书院、讲学传道,迄今仍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发展起到承先启后和无可替代的作用。其着作甚多,现存着作共25种,600余卷,总字数在2000万字左右。其中辑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立于学宫,辑定《小学》书成为小学课本,是启发德性、开启智慧的首选教材。
审编发布:秦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