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01 第四卷 稽古(28 - 29)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01
第四卷 稽古(28 - 29)
秦敬修◎编着 秦治◎整理
【卷首语】
《<小学>通俗解义》提纲挈领,为践行正确人生点亮指针;讲明做人、做事、修己、治人之方法与道理;明白爱亲、敬长、隆师、亲友、孝悌、忠信之事;为其所当为,行其所当行,做诚信中正之人。
稽古28
【原文】公父文伯之母(1),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2)。康子往焉(3),(wei)门而与之言(4),皆不逾阈yu(5),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
【注解】
(1)公父文伯:鲁大夫,名歜chù。其母庙号敬姜。
(2)季康子:鲁大夫,名肥。从祖叔母:祖父昆弟之妻 。
(3)往焉:去见敬姜。
(4)䦱wei门:斜开门。
(5)阈:门槛。
【译文】公父文伯的母亲,是季康子的从祖叔母。季康子去见时,开门和他说话,敬姜不出门槛,康子不进门槛。仲尼听说了这回事,称赞季氏之妇懂得男女有别的礼节。
稽古29
【原文】卫共姜者(1),卫世子共伯之妻也。共伯蚤死(2),其妻共姜守义(3),父母欲夺而嫁之(4),共姜不许。作柏舟之诗(5),以死自誓。
【注解】
(1)卫:国名。共姜:齐国女为共伯之妻故称共姜。
(2)蚤:同早。
(3)守义:固守妇女从一而终的节义。
(4)夺:夺其守义之节。
(5)柏舟诗:见《诗经·国风》。
【译文】卫共姜这个人,是卫世子共伯的妻子,共伯死得早,他的妻子守义不改嫁,共姜的父母欲夺了她的节而嫁出她,共姜不允许,作柏舟诗说:“之死矢靡它。”意思是到死不改嫁,这叫以死自誓。
朱子简介(中):朱熹(1130—1200),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与二程合称“程朱学派”。朱子的理学思想对元、明、清三朝影响很大,成为三朝的官方哲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继孔子后的又一人。朱子十九岁考中进士,曾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焕章阁待制、侍讲(皇帝的老师和顾问)等职。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
审编发布:秦荣光